广东2022年空气质量总体优良 地表水优良率达92.6%******
环境优美的广州南沙(资料图) 南沙区政府 供图
中新网广州1月10日电 (记者王坚)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0日消息,2022年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其中,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全省PM2.5平均浓度再创新低,连续3年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目标(25微克/立方米);全省地表水优良率达92.6%,连续2年实现90%以上达优,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继续保持100%达标率。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林文介绍,2022年,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6项污染物年均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AQI达标率为91.3%;区县方面空气质量普遍改善。
同时,全省89个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和77个县级行政单位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镇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149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2.6%,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12个断面水质由Ⅲ类改善为Ⅱ类优,5个断面水质由Ⅳ类改善为Ⅲ类良,2个劣Ⅴ类国考断面全部消劣。
深圳一处环境优美的河道(资料图) 王坚 摄
“按照国家的初审数据,2022年广东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2.6%、劣Ⅴ类比例为0,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和‘十四五’目标任务。”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李新科表示,接下来,该省将推动重点国考断面攻坚,持续巩固潮州市枫江深坑、揭阳市练江青洋山桥2个断面消劣成效,针对不稳定达标断面,指导推动各地精准精细治污;并抓好重点时段水污染防治以及重点污染指标管控;同时,抓重点治水工程建设,坚持控源截污为主线,建立攻坚断面的重点工程、重点措施清单,减少入河污染负荷。
林文表示,2023年广东将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包括开展工业园区VOCs自动监测站建设,推进跨市交接断面、重点河流断面支流通量监测,加强饮用水源、工业园区预警监测,完善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等。此外,还将优化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推进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化建设。(完)
16个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整治噪声污染******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各类公众不需要的声音干扰正常生活的情况时有发生。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提出到 2025 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 85%,推动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6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